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w39610.chailiwu.com/
8月27日十一点,福建三亚市市人民警察局发出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天内,由养犬人自己解决或送交犬类收容医院。
9月1日进行实现的《三亚市市大城市养犬服务管理条律》,对养犬现象操作限养问责制度。居名养犬,户均限养四只;严令禁止在部门、专科医院(猫宠物的医院包括但不限于)、私立学校(含小孩子园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已超50分米或体长不低于60公分的犬只)不容许养殖。登記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学生在狗崽宝宝出生工作日内起45工作日自愿进行处理或送交犬类收容单位。
按《法规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公众申请网上办理养犬登記表业务贷款时间,不低于此贷款时间不能申请网上办理养犬登記表的,2009年1月1日,警方职能部门将按照有关的规定不予处罚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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